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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省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颁发了《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黔党建发[2011]13号),要求在2012年1月下旬前完成群众评议环节。现将这个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现结合我校(院)实际,就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群众评议的时间和要求
1月9日至1月12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1月12日下午17:30分前将本总支(支部)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附件3)交到学校(院)党委组织部(请在我校党建网http://djw.gztvu.com/最新动态栏下载)
        二、开展评议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组织实施。群众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党总支认真做好部署安排、组织协调、汇总统计。
(二)参评人员。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支部的群众或群众代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包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对学校(院)党委进行评议。没有群众的党支部只需由支部书记对学校(院)党委进行评议。
(三)评议对象。接受群众评议的对象为学校(院)各级党组织(包括学校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党支部)、党员。
(四)评议方式。群众评议一般采取会议方式进行。要注意创新评议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对学校党委的群众评议,根据情况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五)表格填写。
1、各单位群众要分别对本人所在党支部、上一级党总支、学校(院)党委、本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评议(其中,直属党支部的群众只需评议本支部、学校党委和本支部全体党员),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见附件1)、《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表》(见附件2)。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所有表格统计汇总,填写好《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2012年1月12日下班前,将附件3书面稿和电子稿报送至学校(院)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扎实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务求取得工作实效。要及时通报群众评议结果,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整改后的情况要及时接受群众复评。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中共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中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 基层党组织 党员  
送:校(院)领导                                      
发: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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